·文化稽查大队职责
一、依照上级有关方针政策,结合本县实际,制定文化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,运用法律法规管理好文化市场。
二、审批文化经营活动和项目,对全县文化市场进行依法管理和监督检查。
三、搞好调查研究,探索和掌握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律,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。
四、加强对全县文化经营单位(户)的法纪教育、方针政策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抓好业务培训,提高文明经营水平。
五、负责全县的电游及营业性互联网市场的管理与稽查;负责全县的音像市场管理与稽查;负责全县的书报刊市场、印刷市场和"三印''企业(打印、影印、复印)日常管理与稽查;负责新闻出版市场的"扫黄打非"工作;负责县内娱乐市场的监管。
六、搞好同有关部门的联系、协作、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