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文化艺术科职责
一、认真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文化、文化市场管理、新闻出版方面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坚持文化工作"二为"方向和"双百"方针,努力繁荣文化事业,发展文化产业。
二、负责拟定全县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规划,研究指导全县群众文化活动。
三、负责抓好各文化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建设。指导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和重点艺术项目创作及艺术生产,组织和指导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。
四、负责做好群众文化、社区文化、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工作,搞好节庆文化活动的管理、辅导和组织实施以及比赛、评奖等工作。
五、做好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,搞好经营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政策、法规辅导,学习和培训工作,严格执法,依法行政,规范管理,为文化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。
六、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。
七、草拟本科室业务范围的文件,并负责印制及上报下发工作。
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